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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山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2021-06-28   来源:​浙江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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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磐安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改变经营范围及总体规划通过浙江省林业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磐安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原经营面积8441.79公顷,经矢量落界、经营范围调整后,面积为5846.1公顷。本次调整严格按照浙江省林业局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确定边界,与整合优化预案确定的边界一致。来自中国林科院亚林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范围调整科学合理,符合相关要求,总体规划成果规范,能较好处理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具有较强指导性。

浙江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充分肯定了磐安自然保护地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切实提高规划质量。他指出,优化森林公园范围重点是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调整方案应更加联系实际,体现科学合理性,并提出了六个方面要求。一是森林公园经营范围调整必须依法依规,调整后的范围必须与国家林草局审查通过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一致,并充分说明调整依据。二是与森林公园建设发展相关的资源状况、权属利益、群众意愿等问题必须厘清理顺。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切实解决好权属、利益等问题。三是要摸清森林公园资源家底,特色亮点提炼必须准确到位。要通过与全省、全国的资源进行比较,突出特色和亮点,为打造生态旅游品牌提供基础支撑。四是要明确森林公园目标定位和建设重点,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衔接到位。特别是基础设施工程、民生项目等要考虑全面。五是要健全管理机构,守牢底线,坚持依法依规办事。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责任要落实到人。六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动员财政、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园建设,确保公园健康持续发展。

磐安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于1993年经浙江省林业局批准设立,以苍郁繁茂的森林景观、绚丽壮观的野樱景观、独具特色的古树古道古村、明澈清冽的溪流景观以及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为资源特色。大盘山省级森林公园是磐安县委、县政府对大盘山开展系统性保护、打响大盘山品牌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县委提出的“两富战略”“两山转化”的重要抓手,对于推动浙江省“大花园”建设、“十大名山公园”建设、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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