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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片区(延边州)生态补偿机制先行试点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1680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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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要求,中央财政积极探索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十三五”时期,通过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3亿元,支持东北虎豹国家公园试点区的生态系统和遗产资源保护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科普教育和游览服务设施等建设。2020年,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中央财政国家公园补助1.23亿元,资金切块到省,吉林和黑龙江省可根据工作任务和本地实际,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做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同时,对沟系承包退出、黄牛转型养殖、林下采集和经营等问题,我局正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干扰强度建立分类管控制度,规范各类林下经营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出台《国家公园法》《国家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重点加强包括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在内的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宣教、救援、游憩等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规定,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地方政府也应切实履行支出责任,按规定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加快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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