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全面理顺事权财权,确保工作有效开展问题
2020年10月中央出台了有关统一规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的文件,明确了国家公园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机构主要职责、设置原则、人员编制配备等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机制、科学设置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明晰功能定位、合理配置职能、理顺职责关系、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2020年,我局配合财政部修订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新增国家公园补助支出方向,并通过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青海省国家公园补助4.04亿元,用于国家公园勘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且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委托地方政府代行的国家公园的人员机构等相关支出。对代表们提出的设立专项资金科目的建议,考虑到目前已有资金渠道,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有关严格控制新设专项的要求,不宜再设立专项投资渠道。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在整合管理范围内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基础上,统筹配置、科学核定,推动人员力量向一线下沉。同时,按照《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根据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进展情况,将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的具体事务,分类确定为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二、关于强化人才技术支持,确保建设科学有序问题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专项,部暑开展退化高寒草地修复、重要生态保护地生态功能提升及其生态补偿机制等研究与应用示范。其中,“三江源区退化高寒生态系统恢复技术及示范”等项目,研发了高寒草甸生态系统中乡土植物繁殖培养、黑土坡型退化高寒草甸恢复、轻度退化高寒草原菌肥修复等退化高寒草地修复关键技术。“生态资产、生态补偿及生态文明科技贡献核算理论、技术体系与应用示范”等项目围绕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零流量,建立了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功能量评估方法、模型及经济价值核算方法,形成了生态资产与GEP核算技术指南等多套技术规范及地方标准。同时,科技部在三江源科技创新相关领城,依托青海大学建设了省部共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围绕高原生态保护、环境治理、高原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等方向进行研究,促进了三江源地区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科技部将通过“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专项,进一步加强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并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收入保障机制,为提升关键屏障区的生态服务功能及价值,增强生态系统适应性和承载力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技部正在开展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工作。在重组工作中,将积极支持现有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三江源生态领域等科技创新工作,会同青海省加强省部共建三江源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并在新一轮国家野外站布局工作中,将三江源草地生态系统野外站列入拟择优建设的69个国家野外站名单。
三、关于加速推进多元化生态补偿,确保补偿权责统一问题
2020年,我局委托中国科学院牵头,联合清华大学等16家单位的26位专家,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并进行了专家论证,全面总结了试点经验及成效,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建议。针对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专家组建议要探索实现多元化补偿模式,发行三江源生态公益彩票,鼓励支持草原碳汇试点,让公益性资金投入成为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补充。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结合专家意见,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积极探索通过绿色碳汇等途径,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四、关于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社区共管机制。根据国家公园功能定位,明确国家公园区域内居民的生产生活边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要符合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管理要求,并征得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同意。2017年6月,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其中明确指出三江源国家公园内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向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备案,禁止未批先建、批建不符。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青海省在国家公园建设中统筹考虑生态保护和群众利益,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居民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