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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退耕还生态林后续支持政策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1756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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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问题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四川省是全国率先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省份,雅安市地处长江上游,一直是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的重点地区。2000—2020年,有关部门共安排雅安市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79.22万亩,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94.27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3.5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74.6万亩、封山育林6.8万亩。

  近年来,巩固已有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始终是我局退耕还林还草的工作重点之一,我局曾多次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明确提出“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建管机制”的原则,要求深化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改革,释放政策红利,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多元化投入和建管模式,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保护和修复长效机制,并在多个区域专项规划中明确了退耕还林还草任务。今年中央1号文件又明确提出: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针对国家公园的退耕还林还草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6月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防控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根据历史沿革与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对自然保护地内的耕地实施退田还林还草还湖还湿。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科学编制退耕还林还草“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退耕还林还草的地类范围、规模和次序,有序推进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双重”规划》和《意见》提出的有关机制和建设内容,切实巩固提升长江上游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质量效益,并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探索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区域深度综合开发的问题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为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要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条明确规定,资金和粮食补助期满后,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退耕还林者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的林木进行采伐。关于林地流转问题,《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近年来也出台了多个政策性文件,细化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研究落实《指导意见》的政策措施,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有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和成果巩固,努力实现退耕还林成果高质量发展。雅安市前一轮退耕所还生态林,如果不在国家级或地方公益林范围内,可依法向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申请采伐利用,在不改变林地性质、不减少林地面积的前提下,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进行林分改造,在不影响退耕还林地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兼顾退耕农户的经济利益,充分发挥退耕还林应有的综合效益。采伐利用方式及强度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地方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指导。

  三、关于制定退耕还生态林相关支持政策的问题

  按照现行政策,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将于今年全面到期,对于到期后可能的存在影响农户长远生计和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问题,近年来我局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2017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从2018年起,有关部门又将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的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每亩每年补助20元,连续补助5年。2019年,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由每亩15元提高到16元每亩。同时,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的明确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抚育补助政策,并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相关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等任务,提高退耕还林的质量效益,切实巩固并发展好退耕还林成果。同时,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6月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退耕还林还草确认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请四川省人民政府按照《方案》要求合理安排预算,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并根据退耕还林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的明确规定,结合自有财力,统筹整合有关资金,落实管护责任,实现提质增效,巩固并发展好雅安市乃至全省的退耕还林成果,我局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关于统筹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探索退耕还生态林政府赎买的问题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总体方案》,明确提出重点保护区域内居民要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集体土地在充分征求其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意见基础上,优先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规范流转,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其他区域内居民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生态移民搬迁或实行相对集中居住,集体土地可通过合作协议等方式实现统一有效管理。鼓励设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吸收当地居民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和自然环境教育等。2020年,我局印发《大熊猫国家公园总体规划(试行)》,提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探索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方式。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集体土地在充分征求其所有权人、承包权人意见基础上,优先通过租赁等方式规范流转、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促进生态系统的完整保护。组织开展对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的非国有自然资源与当地社区签订管护协议,对于签订管护协议的当地社区居民优先提供生态管护或社会服务岗位,探索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目前,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已经根据生态保护需求设置公益岗位1.3万个、开展移民搬迁5000余人。试点区通过签订保护协议等方式,已实现84.6%的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在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吸收您的相关建议,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通过探索多种方式实现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统一管理。同时,也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包括退耕还林户在内的生态移民搬迁及生态管护公益岗位设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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