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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2738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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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业的精华板块,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发展林下经济,对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改善国有林场民生、促进国有林场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发展政策和发展资金的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2012年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建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大力支持包括国有林场在内的主体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草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进一步优化资源管理、产业体系、科技支撑、财税支持、金融支持等方面的制度供给,进一步引导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科学布局,全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量、质量稳步提高,供给结构、产业链条全面优化,市场竞争力、资源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林业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因此,地方在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支持营造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也应积极履行地方支出责任,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方发力的投入格局。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同国家有关部门协调,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指导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问题

  2017年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和建设工作,并切实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支持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及林下经济科研与技术推广等。我局于2013年起开展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了4批认定工作,共认定了550个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其中国有林场5个。下一步,将在我局开展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认定中对国有林场予以统筹考虑,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大对国有林场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培育和创建力度。原山林场近年来在发展林下经济方面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希望在科学保护的前提下继续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总结成功经验,优化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发展壮大林下经济,为其他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做出示范。

  三、关于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和多元化发展模式的问题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促进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品牌塑造、强化市场信息和产销对接服务等方面进行部署,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明确了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鼓励精深加工,推进林下经济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产业等深度融合,依托林下经济基地发展各具优势的特色观光旅游、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人家和自然教育产业等多元化发展模式,打造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知名特色区域品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国有林场等经营主体可以按照十部门意见,结合地域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林下经济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并探索多元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林下经济产业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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