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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承德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建议”复文(2021年第7859号)

2021-11-22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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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将承德列为全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试点的问题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精神,2017年7月26日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印发了《“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规划落实。在“十三五”期间先后启动实施了48个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示范项目,引领推动全国森林质量提升。近年来,我局在全国开展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全国森林经营方案等试点示范建设,塞罕坝机械林场和木兰围场国有林场被选取作为国家级森林经营试点单位。在实施试点示范建设过程中,引入先进经营理念和技术,探索了大量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技术模式,并加强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在科学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方面积累了技术和经验。2019年11月,我局印发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全面加强森林经营、着力提高森林质量。

  承德市作为京津冀的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首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提升该区域森林质量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布局全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建设,并在编制《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和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过程中,支持河北省推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

  二、关于完善森林抚育奖补政策的问题

  我局历来重视河北省生态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25.06亿元支持河北省开展造林、森林抚育等,2021年初步安排7.65亿元,较2020年增加0.96亿元,相关资金切块下达,中央财政未规定具体森林抚育标准。2021年3月,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森林抚育任务安排应该重点考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区域生态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森林抚育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因此,在用好用足中央财政支持森林抚育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各地应积极履行地方支出责任,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支持做好森林抚育。河北省可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统筹支持承德森林抚育,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进一步完善森林抚育补助政策,视中央财力状况,争取扩大补助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支持河北省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

  三、关于完善森林抚育间伐政策的问题

  按照我局“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的有关要求,采伐限额是根据编限单位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科学测算得出。编限单位依据中幼林、成过熟林的森林资源情况编制抚育采伐、主伐、更新采伐等采伐限额。经逐级汇总后,形成省级“十四五”采伐限额。因此,各编限单位编制的采伐限额能满足其正常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所需。“十四五”采伐限额继续按照森林类别、采伐类型和起源进行分项管理,原则上不允许串项使用。

  据了解,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十四五”采伐限额中,承德市的年采伐限额863523立方米,其中抚育采伐限额393785立方米,占限额总量的45.6%。承德市的抚育采伐限额占限额总量的近一半,足以反映其森林资源实际,多以中幼林为主。这部分的森林抚育,应按照“分区施策、分类经营”的基本原则,科学采取抚育间伐等抚育措施,调整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逐步提高森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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