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家储备林建设情况及闲置农村宅基地盘活利用主要政策
建设国家储备林,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维护国家木材安全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3年、2015年、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对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国家储备林建设作为深化林业草原改革、提升林业草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及缓解国家木材供需矛盾、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创新林业融资模式突破口、加强天然林支撑保障和助力生态扶贫攻坚的重要途径。自2012年启动实施试点示范以来,截止目前,国家储备林建设累计完成任务7000多万亩。在我局编制的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中,已将贵州省纳入建设范围。各地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国家储备林建设已成为示范省区生态建设、脱贫攻坚的新亮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如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有力措施,积极促进了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
二、关于贵州省国家储备建设情况及易地扶贫搬迁土地纳入国家储备林政策
贵州省是长江上游生态大省,省内有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武陵山片区3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是国家储备林工程实施的重点区域。我局高度重视贵州省的国家储备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作,协调指导贵州省编制了《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涉及全省59个县(市、区)、贵安新区、三个省直属国有林场,于2019年4月通过了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核,并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为加快脱贫攻坚,贵州省于今年4月召开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会,明确将国家储备林建设涵盖所有贫困县,建设任务向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区域倾斜。截止目前,贵州省已落实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23个,银行授信90.85亿元,放款39.62亿元。贵州省通过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已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利益联结机制。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县区要优先考虑搬迁农户各项权益,通过收储符合建设条件的山林,或土地流转或入股的形式,搬迁群众能直接获得林木收储、流转和入股费用,搬迁农户可以参与项目造林、间伐、抚育等建设工作,增加务工收入;通过参与林下经济、木材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项目延伸产业建设,搬迁群众有机会获得稳定就业岗位,对精准扶贫及易地扶贫搬迁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三、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户迁出点土地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用地的问题
贵州省是长江上游生态大省,省内有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武陵山片区3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是国家储备林工程实施的重点区域。我局高度重视贵州省的国家储备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作,协调指导贵州省编制了《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涉及全省59个县(市、区)、贵安新区、三个省直属国有林场,于2019年4月通过了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和技术审核,并要求向贫困地区倾斜。为加快脱贫攻坚,贵州省于今年4月召开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推进会,明确将国家储备林建设涵盖所有贫困县,建设任务向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区域倾斜。截止目前,贵州省已落实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项目23个,银行授信90.85亿元,放款39.62亿元。贵州省通过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已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与国家储备林建设利益联结机制。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县区要优先考虑搬迁农户各项权益,通过收储符合建设条件的山林,或土地流转或入股的形式,搬迁群众能直接获得林木收储、流转和入股费用,搬迁农户可以参与项目造林、间伐、抚育等建设工作,增加务工收入;通过参与林下经济、木材加工、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项目延伸产业建设,搬迁群众有机会获得稳定就业岗位,对精准扶贫及易地扶贫搬迁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