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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投资力度支持西藏防沙治沙工程建设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5622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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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自然条件严酷,海拔高,气候寒冷,自然灾害频繁,土地沙化形势严峻,现有沙化土地面积2158.36万公顷,占自治区国土面积的17.94%,土地沙化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西藏防沙治沙工作,相继启动了退耕还林、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防沙治沙、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十三五”以来,西藏已累计完成防沙治沙任务38.71万公顷,防沙治沙工程的实施,对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民族团结、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西藏沙化土地面积大、分布广、沙化程度严重,荒漠生态系统十分脆弱,防沙治沙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需要持续加大对西藏的防沙治沙支持力度。
  一、关于“扩大防沙治沙治理规模”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西藏包括防沙治沙在内的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测算安排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补助1138万元,支持西藏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此外,中央财政通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造林和退耕还林还草,西藏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政策框架内,开展防沙治沙和严重沙化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同时,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在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现有国家重点项目上予以支持,进一步加大对西藏自治区防沙治沙扶持力度。
  二、关于“提高单位面积防沙治沙投资标准等”问题
  2016年,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将营造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调高到了人工造乔木林500元/亩,灌木林240/亩,封山(沙)育林100元/亩,飞播造林160元/亩,退化林分修复500元/亩,工程固沙500-1000元/亩。“十四五”期间,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考虑全国造林种草综合成本、国家财力状况、生态建设进度等因素,落实工程造林种草中央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积极研究差别化的造林种草投入扶持政策。
  三、关于“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防沙治沙工程列入国家发改委‘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国家林草局‘十四五’发展规划”问题
  2020年6月,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我局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总体规划》已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中,提出了大力实施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工程,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生物措施及沙障等工程措施促进防沙固沙及水土保持。建议西藏自治区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编制好《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和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规划,将防沙治沙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支持西藏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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