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和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相关工作,并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加大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的资金支持力度。一方面,我局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加大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的投入,2016—2019年,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累计安排资金1.76亿元,支持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生态保护、科普宣教、基础设施建设等。另一方面,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武夷山国家公园的投入,2020年我局配合财政部新修订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新增国家公园补助支出方向,重点用于国家公园勘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以及自然资源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且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期间委托地方政府代行的国家公园的人员机构等相关支出。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武夷山国家公园补助3834万元,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和相关建设方案编制,统筹考虑武夷山国家公园自然遗产保护展示设施建设等,持续加大武夷山国家公园中央财政支持力度。
二、关于给予地方政府中央财政补助问题
自试点启动以来,中央财政每年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福建省2500万元,用于支持试点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武夷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以积极争取相关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要求,结合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重大财税改革要求,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继续支持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并积极研究制定国家公园财政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地区所在地政府的补助力度,多渠道支持国家公园保护管理工作。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在工作推进中将充分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