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一、关于加大资金支持泸山防火救援通道建设问题
四川省重点国有林区防火道路建设已纳入《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重点建设内容。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根据防火项目总体投资规模,加大对四川省凉山州重点国有林区防火道路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关于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01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邛海—螺髻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一条,风景名胜区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防火通道是防火防灾基础工程设施建设,属于《风景名胜区条例》禁止建设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同时,《总体规划》中有防火道路建设相关内容,建设防火通道具有规划依据。因此,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涉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防火通道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另外,我局正在审查中的《邛海—螺髻山风景名胜区泸山东坡及白庙片区详细规划》也涉及防火通道建设内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等要求,加快推进该规划的审查工作。
三、关于加大凉山防火能力建设支持问题
“十三五”以来,我局通过森林、草原防火项目安排四川省中央预算内投资3.12亿元。其中,根据四川省申报,安排实施了凉山州越西县、凉北林业局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项目,川西南山区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凉山州美姑等4县(局)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项目等涉凉山州项目。2020年,我局继续加大对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中央预算内投资7626万元,其中包括凉山州木里等3县(局)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1950万元、凉山等6市州北斗巡护终端购置项目780万元;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四川省防火补助2388万元。
关于您提出的泸山火灾后综合整治工作建议,我局认为对于加强该地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配置各类防灭火装备,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大对四川省凉山州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