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视河北省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十三五”期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在河北省持续推进了太行山绿化、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累计安排河北省营造林资金62亿元。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河北省的造林绿化工作,河北省森林质量逐步提升,水源涵养功能初步显现。
一、关于将承德市低质低效林改造列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森林质量提升,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印发《“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河北承德市纳入规划范围,目前正在实施滦河上游塞罕坝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2017年开始,国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以每亩500元的标准安排退化防护林修复,截至2020年累计安排河北省任务8万亩。2019年,国家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启动实施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市坝上地区植树造林项目,其中承德市规划完成人工造林50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6万亩,中央投资统筹补助标准每亩1000元。2019—2020年,中央共计安排投资10.25亿元,安排人工造林52.78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9.7万亩。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现有森林质量提升投入渠道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支持承德市森林质量提升。
二、关于扩大森林抚育补助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问题
中央财政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森林抚育工作,2016-2020年,累计安排河北省森林抚育补助9.54亿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到省级,不规定森林抚育补助标准,河北省在确保完成中央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将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承德市森林抚育工作。今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河北省的森林抚育工作。
三、关于提高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助标准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的投入规模,逐步提高补偿标准。2004年,中央财政正式建立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逐步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6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提高到10元。同时也同步提高了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河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77亿元、天保工程区外停伐管护2.05亿元;通过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安排河北省天保工程区外停伐补助1.9亿元,用于支持河北省公益林、天然林的保护和管理。下一步,随着国家财力的恢复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国家级公益林和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利益共享的多元化生态保护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