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中作出重要贡献,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现行《国有林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1年印发以来,对加强国有林场管理、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形势不断变化,现行《办法》已经明显不适应国有林场管理需要。为此,我局自2019年开始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经过2年的努力,目前已形成修订送审稿,从机构设立与管理、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资源培育与经营、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国有林场的建设与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此过程中,我局认真参考了您提出的明确国有林场生态功能定位等意见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修订《办法》的执行情况和国有林场实际需求,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出台《国有林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