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先后批准实施了《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规划》《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规划(2012-2020年)》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规划。“十三五”以来,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1.06亿元,支持青海省开展了天然林资源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等一系列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通过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了青海省林草植被覆盖度明显增加,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功能有所提升,天然草地放牧压力进一步减轻,湿地面积逐步扩张,重点工程区生态状况明显好转。在《双重规划》中,将青海省纳入了“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和“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在工程专栏中单列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修复”、“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任务,提出实施黑土滩型等退化草原综合治理。根据《双重规划》部署,我局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正在抓紧按分工编制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下一步,我们将在综合考虑自然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需要、地方积极性和国家财力可能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规划实施,对青海省黑土滩(坡)治理予以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