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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国传染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3191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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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问题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是防范公共卫生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客观需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既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也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工作,并将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列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和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在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广泛收集征询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提出了修法基本思路和具体修改意见。一是将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内容为立法目之一。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从立法角度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确保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增加行刑衔接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大对野生动物重大违法案件的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查办督办制度。四是明确规定禁止违法食用野生动物,增加对公民自觉增强保护生态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意识,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要求。五是强化对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的全链条监督管理。六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处罚额度和扩大处罚种类,增加了处罚手段,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执法监管分工职责,促进执法效能的提高。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提升保护执法威慑力。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积极发挥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职能,为修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切实做好配合与协助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任务。
  二、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问题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一是全面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为主题开展普法宣教活动,发动社会各界、民间团体、志愿者等共同参与,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二是在“抗疫”期间开展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宣传,积极沟通中央主要媒体及时报道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刊发了《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等管控举措,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交易行为。三是广泛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拓展宣传渠道覆盖面,充分利用机场、地铁、公交等实体平台以及电视台、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发布了“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拒绝滥食野生动物,做文明公民”等公益海报、推出了《如何救助鸟类》《野生动物保护,需要您的参与》等系列主题动画视频、制作了明星公益宣传片,全方位宣传禁食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倡导公众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自觉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不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教活动,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媒体网站等载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促进公众提高保护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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