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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宁夏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专项规划重大工程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6438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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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2019年9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黄河流域构成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是连接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华北平原的生态廊道,拥有三江源、祁连山等多个国家公园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黄河流域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推动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对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局高度重视黄河流域9省区的生态保护工作,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批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点省”,指导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有力推进了黄河流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分类有序解决重点保护地域内的历史遗留问题、强化主要保护对象及栖息生境的保护恢复和连通生态廊道、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等建设思路。根据《规划》任务分工,我局正在编制《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对宁夏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项目将予以认真研究和重点关注。同时我局还在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1-2035年)》《全国自然保护地“十四五”规划》,也将宁夏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重要项目纳入规划内容,并予以综合考虑,统筹支持。
  为加强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保障黄河生态安全,我局正在研究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并对贺兰山、六盘水、子午岭等黄河流域重点生态区域给予充分考虑。下一步,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工作推进过程中,将依据确定的程序,按照成熟一个设立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有序推进相关国家公园的设立工作。
  随着国家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的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对自然保护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十三五”期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7.87亿元支持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至2019年底,累计安排82亿元用于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2008-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5241.72亿元;2020年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国家公园补助10亿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8.4亿元,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助37.3亿元。这些中央资金投入,对于加强包括宁夏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在内的生态系统修复、生态廊道建设,以及自然保护地管护系统、巡护系统、科研监测系统、公众教育系统、防灾减灾系统等5个方面能力提升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宁夏黄河流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技术支持、工作指导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全面推动宁夏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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