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资金投入问题
自《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后,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也持续增加。一是我局每年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珍稀濒危物种调查监管、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维护、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等项目支出,支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二是在林业改革资金中,专门开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方向,用于东北虎豹、大熊猫、雪豹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以及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三是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设立“极度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资源拯救项目”,用于改善救护繁育基础设施,提升保护能力,建设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基地和储存库,收集和保存遗传材料等种质基因。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继续配合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结合现有资金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投入力度,努力解决野生动物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关于组织开展野生动物资源调查问题
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是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科学决策保护措施的基础和评价保护成效的依据。我局始终重视该项工作,将其列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并主动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予以重点支持。一是我局于1995—2000年依法组织,首次完成了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基本查清了252个珍稀濒危物种的资源情况,为我国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履行相关国际公约等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二是为进一步掌握我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及其动态变化,我局于2011年启动了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制定了调查方案、技术规程、技术细则,成立了专家委员会,方案确定对200余处野生动物资源较丰富的地理单元的300余种野生动物和近百种重点物种和70余种鸟类的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系统调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部分成果已公布。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推进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状况调查,及时公布成果和有关信息。
三、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宣传问题
我局长期坚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一是通过“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节点,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发动社会各界、民间团体、志愿者参与支持保护行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保护”的局面。二是深入开展“播绿三进行动——进保护区、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组织专家深入保护区、社区、学校开展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大课堂、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研学、科普展览、张贴海报、分发宣传手册、播放科普视频等方式,将野生动植物科普宣传工作落实到“最后一公里”,落实到基层群众的心中。三是疫情发生后,组织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发布了“保护野生动物倡议书”“拒绝滥食野生动物,做文明公民”公益海报,制作了《如何救助鸟类》《野生动物保护,需要您的参与》等系列主题动画视频,倡导公众树立健康饮食新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并公布了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举报电话。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新成就,及时报道、权威解读野生动植物保护重要政策措施、法律法规,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四、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问题
(一)建立长效的协调执法机制。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调执法的长效机制,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我局为牵头单位,中央宣传部、外交部、公安部等27个部门共同参与。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并确定重点任务,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综合施策,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多环节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
(二)开展专项行动。今年疫情发生后,我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联合开展全国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农业农村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打击整顿破坏野生植物资源专项行动;启动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各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挥保护团体、志愿者的作用,广泛收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重点围绕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非法食用等5个领域,深入开展案件排查,严打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顶风作案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调度部署我局各派出机构加强督导,指导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强化野外巡护看守,全面停止野生动物猎捕等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发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密切协作,加大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