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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罗平县石漠化综合治理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3181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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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是我国岩溶分布广、石漠化危害重、治理难度大的省区之一,岩溶地区石漠化已成为云南省最为严重的生态问题。为加大云南省的石漠化治理,维护长江、珠江、澜沧江河流的生态安全,国家在云南启动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1年将罗平县列入国家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十三五”时期将罗平县列入国家200个石漠化重点治理县之一。2016-2019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850万元用于罗平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通过多年的治理,罗平县石漠化土地面积不断减少,第三次石漠化监测(2016年)结果显示,罗平县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约66800公顷,较第二次石漠化监测(2011年)减少约17700公顷,且石漠化程度不断减轻。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根据《总体规划》部署,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我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编制《长江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专门设置了“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明确了有关治理思路。我局将积极研究将罗平县纳入“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范围,予以重点支持,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技术模式推广,为石漠化治理工程的实施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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