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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泰国虎纹蛙纳入水生动物管理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8569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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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虎纹蛙为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泰国虎纹蛙与我国自然分布的虎纹蛙为同一物种,在我国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已形成较大规模。你们所提将虎纹蛙调整为按水生动物管理的有关意见,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进行了认真研究,争取在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工作中得到妥善解决。有关工作正在按相关程序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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