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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生态护林员政策建成长效机制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9605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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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生存条件差、但生态系统重要、需要保护修复的地区,可以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探索一条生态脱贫的新路子”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政策要求,2016年,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在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05亿元,其中2020年安排65亿元,在贫困地区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0多万名,结合其他帮扶举措,精准带动30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增收。
  一、关于把生态护林员政策建成长效机制问题
  关于在贫困地区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选聘为生态护林员这一举措,一方面,帮扶无门路就业、无技能增收的贫困群体通过劳动脱贫,贫困人口的受益水平显著提升;另一方面,扩充了基层急需的生态保护队伍,织密织牢了生态脆弱区的林草自然资源保护网,各类破坏林草自然资源的案件明显减少,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生态护林员选聘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生态护林员政策将是一项长期的政策,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这支队伍将是林业和草原行业在基层一线的重要依靠力量。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研究建立生态护林员政策长效机制,稳定生态护林员队伍,巩固脱贫成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护林员的选聘范围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推进生态护林员工作常态化。
  二、关于加大生态护林员政策对广西的支持力度问题
  广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生态扶贫政策扶持的重点地区。2020年,中央财政新增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规模5亿元,我局协调财政部,新增安排广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0.4亿元,年度资金规模达到5.02亿元,列全国第三。2016—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广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5.62亿元。下一步,随着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我局将统筹研究现有各类护林员的统一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巩固护林员岗位相关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扩大生态护林员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并根据投入情况继续对广西给予积极支持。积极指导各地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和岗位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精准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实现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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