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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和机制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2995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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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草原补奖政策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6年起,“十三五”期间,国家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将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和牧草良种补贴并入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并将补助标准由原来6元/亩提高到7.5元/亩; 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由原来1.5元/亩提高到2.5元/亩,使牧民享受补奖政策的收益不降低,并调动牧民实行禁牧和限牧的积极性。二是在半农半牧区实行“一揽子”政策,主要包括河北、山西、东北三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央财政将资金切块下达,由各省区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自主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同时,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张家口市、承德市接坝区草原面积较大的区域,构建和强化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生态安全屏障。此外,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31.93亿元,重点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省统筹安排用于辖区内草原生态修复治理。
  对于你们提出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方面的建议,在现有政策中已有较好的体现。目前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正处于稳步实施阶段。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草原生态保护支持力度。
  二、关于牲畜品种改良问题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畜禽种业发展,多措并举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近年来,原农业部陆续发布了《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2011-2025)》和《全国肉羊遗传改良计划(2015-2025)》,不断加强新品种培育和本品种持续选育提高。2016年印发了《农业部关于促进现代畜禽种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品种、配套系和品系,打造一批大型畜禽种业集团和民族品牌。2019 年,中央财政安排2.47亿元,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8省区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支持牛羊优良品种推广应用。项目实施对于提高牧区牛羊良种化水平,改善综合生产性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依托现有政策渠道,积极支持包括内蒙古在内的家畜品种改良,提升牧区牛羊制种和供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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