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设立草原生态文明试验区问题
设立草原生态文明试验区,对于加快推进草原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建设意义重大。宁夏拥有天然草原3000多万亩,是黄河中游的重要生态保护屏障。宁夏在全国率先实施全区草原禁牧封育,促进天然草原休养生息,经过近20年的持续封禁保护,草原植被和生态明显恢复,水土流失和沙化面积逐年减少,为设立草原生态文明试验区创造了良好条件。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我局高度重视草原保护修复工作,召开全国草原工作会议,明确新时期草原工作思路举措,强化草原改革发展顶层设计;起草并努力推动出台草原保护修复、草原资源有偿使用、草原承包经营等重要文件政策,加快推进《草原法》修改工作,起草编制“十四五”草原保护修复规划,启动了国家草原自然公园创建试点,研究建设国有草场,积极构建草原调查监测评价体系。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各项草原改革任务,促进新时期草原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积极支持宁夏设立国家草原生态文明试验区,探索草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路径。
二、关于加大对宁夏草原生态修复支持力度问题
2019年,我局启动开展了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工作,范围涉及河北、内蒙古、辽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新疆等8省(区)的13市(州、盟),试点期限2年。虽然宁夏未列入试点范围,但国家对宁夏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并未减弱,每年投入中央资金8000余万元,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宁夏可统筹运用相关项目资金,在区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积累实践经验,为今后退化草原治理修复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支持包括宁夏在内的西部省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力度,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草原修复质量,促进草原健康发展。
三、关于支持建设草原生态保护人工智能应用体系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林草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已于近期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建设“林草生态网络管理感知系统”,整合现有林草信息平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自动化监测感知等技术,快速采集获取林草资源生态信息,运用物联网、通讯传输、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信息整合汇集、分析评估,助力林草智慧监管,逐步提高草原生态保护人工智能应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