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我局高度重视长三角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一是着力推动造林绿化。“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等长三角地区造林补助资金4.53亿元、造林面积131.42万亩。二是大力推动防护林体系建设。通过实施长江、沿海防护林工程,安排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等长三角地区中央预算内工程投资4.42亿元,完成营造防护林任务195.7万亩。三是积极建立国家森林城市。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已建成37个国家森林城市,建成了一大批森林县城、森林小镇和森林村庄。通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长三角地区生态资源总量不断增长,林分质量持续提高,流域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大大增强了全流域抵御洪水、台风、海围、海雾等自然灾害的能力,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对于你们提出的将共筑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建议,考虑到长三角地区区位的特殊性,我局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争取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予以统筹考虑。此外,我局将结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组织编制新一期长江防护林工程规划,拟把长三角地区作为重点建设区域,列入规划建设范围,科学布局建设任务。同时,认真落实《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2025年)》确定的长三角地区森林城市建设任务,加强工作督导,推动长三角地区四省市将森林城市建设纳入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加快长三角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发展规划编制步伐,为科学构筑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