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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黄河秦晋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议”复文(2020年第5785号)

2020-12-1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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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重要的经济地带,是脱贫攻坚战的主战场。位于黄河流域内蒙古至陕西段的秦晋大峡谷,具有独特的地球科学研究价值、极高的美学观赏价值和丰厚的人文景观。黄河秦晋大峡谷流经3省24个县市区,其中国家级贫困县15个,占比62.5%,该区域同时也是黄土高原地区和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地区。做好黄河秦晋大峡谷的生态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是黄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
  截至目前,黄河秦晋大峡谷内蒙古段建有1处国家级地质公园,老牛湾国家地质公园;山西段共建立3处国家级地质公园,分别是黄河壶口瀑布国家地质公园(山西)、山西永和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山西隰县黄土国家地质公园;陕西段共建立4处国家级地质公园,分别是陕西洛川黄土国家地质公园、陕西延川黄河蛇曲国家地质公园、黄河壶口瀑布国家地质公园(陕西)、陕西华山国家地质公园。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类,国家地质公园属于自然公园。同时,《指导意见》指出要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以及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我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加强秦晋大峡谷区域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管理,会同陕西、山西、内蒙古等省区有关部门就秦晋大峡谷的系统保护进行研究,在秦晋大峡谷区域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同时,指导地方在保护的前提下,在自然保护地控制区内划定适当区域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为做好秦晋大峡谷区域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和科学利用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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