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横跨东北、华北、西北,是我国北方的重要生态屏障,在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中居于重要地位。长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强力推进植树造林、国土绿化、防沙治沙和物种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以来,每年完成造林1000多万亩,约占全国的1/9,是造林面积最大的省份。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面积3.73亿亩,居全国首位,森林覆盖率达21.03%。我局历来重视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在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给予了积极支持。先后将内蒙古自治区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等重点工程实施范围。2010—2016年,共安排中央林业资金662亿元。
当前,内蒙古林业生态建设正处在关键阶段,扩面积、提质量、强功能的任务十分繁重。从整体上看,内蒙古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转变,退化林面积大,混交林比重不高,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强。全区仍有大面积的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等可造林地,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78.53立方米/公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平均水平89.79立方米/公顷)。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仍有较大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林业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谋划,亲自部署推动,关于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建设的重要讲话、论述、批示指示达100多次,多次强调要提高森林质量,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对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提出了明确要求。2016年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专题研究森林生态安全问题,明确提出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建设”、“启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试点”。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印发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森林质量提升的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和战略布局。下达三年滚动营造林生产计划,加大森林抚育力度,年计划完成森林抚育1.2亿亩,新增退化林修复2700万亩。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科学推进造林绿化,封飞造、乔灌草相结合,积极使用良种壮苗,全国营造林质量稳步提高。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相关政策,工程区森林管护面积达17.32亿亩。重点省区启动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伐补助试点。加快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林场改革,充分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国土绿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造林、科学营林,切实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职责,努力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基础设施、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通过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加快推进林权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提高27亿亩集体林地的生产力。
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途径。根据我局编制的《“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今后几年,在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东北国有林区等6大区域实施55个重点项目,到2020年,项目区森林蓄积增加6.5亿立方米以上,乔木林每公顷年均生长量提升0.7立方米以上,混交林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涉及内蒙古自治区的重点项目有3项,分别是内蒙古环京津生态防护林提质项目、内蒙古灌木林复壮更新项目、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提质项目,这些项目已将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等市(盟)纳入项目实施范围。
2017年3月,我局正式启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首批18个示范项目,选择内蒙古鄂尔多斯库布其、江西赣州、河北张家口秦皇岛、山西太行山、吉林长白山、湖南郴州、新疆阿克苏等地区,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混交林和景观林培育、灌木林平茬复壮、经果林提质建设,精准提升森林质量3000万亩。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中央基本建设资金3.8亿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2亿元,重点支持18个示范项目,撬动金融社会资本投入。指导项目单位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作业设计、良种使用、科技保障,完善政策机制、项目管理、建设标准、技术规程、监测评估,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对开展森林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十分积极。经自治区林业厅组织各地申报、遴选,确定鄂尔多斯库布其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列入首批18个示范项目。该项目科学经营人工林84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5万亩,新造灌木林163.5万亩,封育40万亩,飞播51万亩,灌木林平茬复壮550万亩。
为推进全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进一步探索模式和路子,我局还将选择各方面条件具备的地区,陆续启动一批新的示范项目。我局将会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认真总结鄂尔多斯库布其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模式、做法、经验,按相关程序,支持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开展森林质量提升工程试点工作。建议赤峰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提前做好项目建设方案编制、承贷平台确定等前期工作。
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大规划、资金、工程、项目等方面支持力度,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提高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