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乡土草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建设问题
近年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举措,支持乡土草种质资源繁育基地建设。一是我局在2021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共包含12科71属120种,积极引导乡土草种质资源的有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二是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支持有关省区开展草原保护修复,各地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33亿元用于草种繁育建设,新增草种繁育面积30.8万亩。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新修订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中,将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纳入支持范围,并会同我局研究推进草种业核心技术攻关有关工作。四是2015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饲草项目,安排中央投资1.2亿元支持开展饲草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种子检测和扩繁,提升饲草保、育、测、繁能力。2022年,在发布实施的《“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分别在甘肃河西走廊和海南支持建设温带暖温带、热带亚热带饲草繁种核心区,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区域性饲草繁种基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完善草种业发展政策支撑体系,继续指导有关省区充分依托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等项目大力开展乡土草种繁育,在全国布局一批以乡土草种为主的草种繁育基地。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结合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专项,加大对林草种质资源的保护。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饲草项目,支持重点区域建设饲草良种繁育基地,聚焦主导品种,加快良种扩繁,持续提升饲草供种能力和种子质量。
二、关于科学制定草种基地建设标准问题
中央财政通过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支持有关省区开展草原保护修复,主要用于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有害生物防治、防火隔离带建设和草种繁育等,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各省可以根据本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情况,按规定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科学制定补助标准,开展草种繁育工作。
三、关于建立国家购买生态草种育种权机制和保障性贮备机制问题
我局将充分参考您的意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国家购买生态草种育种权和建立草种储备库等问题必要性和可行性研究,强化生态草种繁育生产,保障生态建设需求。
四、关于鼓励科研人员开展乡土草种质资源野生驯化与繁育问题
我局依托中国林科院、中国农科院、北京林业大学、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力量组建了 草种业、草原生态修复、植物新品种保护与产业化等8个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类国家创新联盟,加强草种特别是乡土草种产业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2022年,我局启动草种优良品种选育应急项目,选取羊草、碱茅、披碱草、老芒麦、无芒雀麦、冰草、野牛草、牛枝子、沙打旺、狼尾草等10个乡土草种,针对性开展抗寒、抗旱、耐盐碱、高产种量特性生态修复用草新品种及其扩繁配套技术攻关。项目以揭榜挂帅方式开展,榜单已面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科技部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革重组计划,积极争取建设草种业相关高水平科研平台。继续加强乡土草种选育工作,支持育种团队开展乡土草种良种选育研发。
五、关于提高草种生产的机械化程度问题
“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农机装备”专项专门设置“饲草料作物收获技术与装备研发”研究课题,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研发制造饲草生产机具。开展饲草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示范推广活动,形成7种典型技术模式。将饲草生产涉及的通用机具和专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范围,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十四五”全国饲草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饲草种子专用收获机械研发和推广,提高种子收获效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推进包括草种生产在内的饲草机械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先进机械示范推广,推动将更多饲草机械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