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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建设国有林碳汇储备基地试点的建议”复文(2022年第4597号)

2023-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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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标志着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建立。该机制支持将我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明确将林业碳汇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林业碳汇可作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进行交易。

  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更好发挥该机制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积极作用,目前自有关部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我局将全力配合相关工作,主动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为林草碳汇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更多生态效益明显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市场获取减排量收益。

  同时,我局将结合《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及有关专项规划落实,积极推动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生态保护修复,支持碳汇林建设,不断巩固提升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森林碳汇储碳量和碳汇能力,促进地区实现森林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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