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通过实施三北防护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工程项目进行沙化土地治理,持续强化森林、草原、水资源管理,落实草畜平衡、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防沙治沙目标责任制,实现了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沙区林草植被状况不断改善。
国家对黑龙江省的生态建设高度重视,“十四五”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42亿元,支持黑龙江省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湿地保护、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自然生态质量的持续改善。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对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以及退化草原修复等建设内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国土绿化试点示范,并将防沙治沙纳入支持范围,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按照集中连片、综合治理的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治理手段和有效模式开展防沙治沙。黑龙江省可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地防沙治沙实际情况,参与竞争性立项。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实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根据该规划,黑龙江省已纳入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规划范围。“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结合上述规划实施,持续加大对黑龙江省包括防沙治沙在内的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政策,逐步提高投资标准,完善投入机制,充分调动各界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