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家给予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问题
近年来,甘肃省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通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产品采集加工等,采取抓点示范、以点带面的形式,推动了林下经济快速发展。为支持林下经济发展,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投入为主的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产业多元化投入机制。考虑相关政策已经明确,根据严格控制新设专项的要求,不宜再新设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2022年,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林木良种培育补助5.13亿元,其中甘肃1463万元;造林补助57亿元,其中甘肃22332万元;森林抚育补助66.37亿元,其中甘肃3521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5亿元,其中甘肃1252万元,用于包括林下经济发展在内的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配合财政部,研究完善扶持政策,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林农群众稳定增收。
二、关于尽快出台农村林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问题
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局多次出台相关文件,2016年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市场运行的意见》,2018年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2017年印发《中国银监会 国家林业局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优化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动建立健全林权融资、评估、流转和收储机制。2017年印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元服务主体。2015年印发《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全国林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布局、建设内容和保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新的形势和政策要求,进一步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