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全局性、统领性、标志性的重大制度创新。我局始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等各个国家公园建设。
一、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
我局积极配合中央编办在总结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起草并推动出台了关于统一规范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对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提出明确要求,为正式设立国家公园提供体制机制保障。2021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并授权由自然资源部委托四川、陕西、甘肃三省人民政府代理履行大熊猫国家公园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在所在地省级政府设立管理机构。按上述要求,我局积极协调四川、陕西、甘肃三省,编制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方案(送审稿)》,并已报送中央编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中央编办,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公园内集体资产处置相关政策
2022年9月,我局配合财政部制定、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对划入国家公园内的集体所有土地及其附属资源,地方可探索通过租赁、置换、赎买等方式纳入管理,并维护产权人权益。将国家公园内的林木按规定纳入公益林管理,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商品林,地方可依法自主优先赎买。
我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明确了国家级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管理。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积极支持有关地方,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国家公园内森林资源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鼓励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对公益林实施差异化补偿。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并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移民搬迁、小水电、矿业权退出补偿政策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中提出,对于重点保护区域内居民要逐步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其他区域内居民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生态移民搬迁或实施相对集中居住,实施差别化保护管理方式。国家公园区域内不符合保护和规划要求的各类设施、工矿企业等逐步搬离,建立已设矿业权逐步退出机制。《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依法清理整治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2022年6月,我局印发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暂时不能搬迁的原住居民,可以在不扩大现有规模的前提下,开展生活必要的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修缮生产生活设施。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配合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清理规范国家公园区域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业权、水电开发等项目,落实矛盾冲突处置方案,通过分类处置方式有序退出。目前,各地已按照国家公园设立前制定的矛盾冲突处置方案,平稳、分类、有序推进各项矛盾冲突处置工作。
四、加大对国家公园资金支持力度
我局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探索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统筹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内的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保护、运行和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我局积极协调配合发展改革委,通过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9.3亿元,支持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和遗产资源保护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科普教育和游览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监测能力等建设。2020年,我局会同财政部修订完善了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将国家公园纳入补助范围。2020—2021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国家公园补助25亿元;2022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正式设立的国家公园建设及符合条件的国家公园创建工作。其中,2020—2022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大熊猫国家公园补助资金6亿元,用于国家公园勘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同时,我局配合财政部不断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在《意见》中明确了支持国家公园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创建和运行管理、协调发展、保护科研和科普宣教、国际合作和社区参与等5个重点方向,通过合理划分国家公园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统筹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实细化相关税收优惠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积极创新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等5项重点措施,着力构建投入保障到位、资金统筹到位、引导带动到位、绩效管理到位的财政保障制度。《意见》中明确对地方财政事权中与国家公园核心价值密切相关的事项,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健全资金保障制度,继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予以重点支持。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公园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国家公园的自然属性、生态价值、地区差异和管理目标,制定差异化的生态补偿资金分配办法,实施“一类一策”,鼓励国家公园结合实际探索差别化生态补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