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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林业生态碳汇体系的建议”复文(2022年第7990号)

2023-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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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指导开展国土绿化,组织实施林草区域性系统治理和试点示范建设,着力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推进巩固林草碳汇能力。同时,我局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制定了《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碳汇价值评估和价格形成机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核算规范(试行)》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示范实施办法》等制度建设工作。完成第三次全国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摸清林草碳储量和年度碳汇量底数,为林草碳汇产品进入碳市场夯实了数据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建议,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继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二是积极推进落实双碳“1+N”政策体系,主动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为林草碳汇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争取政策支持,探索推进林草碳汇多元化、市场化补偿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三是依托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推进国家、省、市、县协调统一的森林资源碳汇监测评估,为探索开展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撑。四是推进开展“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建设,支持地方在林草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及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领域先试先行,积极拓展基于碳汇功能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五是积极发挥“国家林草局碳汇研究院”带动作用,支持林业减排增汇技术研究。积极推广木竹替代,发挥木质林产品固碳功能。六是坚持办好全国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专题培训班,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高林草系统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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