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启动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建设的问题
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治理始终是三北工程建设重中之重。早在三北工程启动之初,就将黄土高原区整体纳入工程建设范围,三北工程总体规划及各期工程规划均把黄土高原作为工程建设一级区进行布局和谋划,采取以林草植被建设为主的治理策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区域植被面积稳步上升,生态状况步入局部好转、整体改善的阶段。按照三北工程总体规划建设时序安排,2021年进入第三阶段六期工程建设期。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持续不断推进三北工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在全面总结三北工程前五期建设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衔接“双重”规划、“十四五”林草发展规划等,编制了《三北工程六期规划(2021—2030年)》。在六期规划中,继续将黄土高原区作为工程建设一级区进行谋划布局,依托“双重”规划工程项目,布局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2项重大工程,以及河湟地区、陇东地区、渭北地区、宁夏南部、陕北地区等18个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明确了建设内容、治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推动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目前,《三北工程六期规划(2021—2030年)》文本已征求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8个部委意见,通过了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科研院所院士、专家的咨询论证。2022年5月24日,我局召开第35次局长专题会议,对规划文本进行了研究审议。下一步,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文本,按程序上报审批,尽快启动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加快推动黄土高原区生态保护修复步伐。
二、关于提升黄土高原区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土绿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植被稀少是区域生态脆弱主因的基本状况,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特别是黄土高原区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营造乔灌草结合的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着力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一是优化造林任务结构。坚持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加大封育力度,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7 省(区)封山育林任务占比由“十三五”期间平均20.62%提高到2021年的28.76%。二是加大对黄土高原区国土绿化的支持力度。“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造林补助累计安排7省(区)46.43亿元,安排造林885万亩;中央财政通过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累计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7省(区)开展黄河干流、汾河上游、渭河等区域林草生态修复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项目安排河南、陕西3100万元,支持新造及改培珍稀林木,提高森林质量。三是启动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建设。针对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启动了河南、宁夏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重点建设生态屏障,修复生态廊道,绿化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在黄土高原区确立了10个三北工程科学绿化试点县建设,探索科学恢复林草植被的新模式。四是科学实施山水田林湖草沙系统治理。依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我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编制印发了《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推动黄河重点生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为主线,强化重要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强与三北工程相关规划相互衔接,在黄河重点生态区规划布局了31个重点工程项目。目前,通过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中央资金151亿元,开展黄土高原区22个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项目,加快推动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区系统治理工作,着力改善区域内生态状况。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继续加大对黄土高原区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抓好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林草资源总量和质量,不断增强黄土高原区国土绿化水平和水源涵养能力,积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启动和科学实施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问题
为不断提升黄土高原区规模化治理水平,我局在认真总结新建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本着“协同、创新、提升、拓展”基本思路,围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核心区,选择立地条件相对较好、土地资源集中连片、降雨量400毫米以上的地区,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升林草产业在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中的比重、打通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为主攻方向,以县域为单位,分批次启动实施一批规模化治理示范项目,加快构建“规模化建设、系统化治理、集约化经营、林场化管理”的新模式。目前已将宁夏彭阳县六盘山区、陕西靖边县白于山区、陕西吴起县白于山区、甘肃华池县陇东黄土高原、甘肃静宁县陇东黄土高原、山西永和县吕梁山区、山西大宁县吕梁山区等,作为三北工程规模化治理示范项目纳入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内容。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把黄土高原区规模化治理项目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依托“双重”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同时在项目建设中创新投融资、管理运营机制,应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政府配套资金,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公益基金、林农以地入股多种方式参与建设,探索土地供给、投融资、运营管理、收益分配等融合发展的新模式,集中优势力量推进规模化治理,加快构筑黄土高原区绿色生态屏障。
四、关于统筹推进生物措施、农艺措施和物理措施多措并举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三北工程在40多年的治理过程中,针对区域坡陡沟深、地表破碎、地势起伏不平的地理环境实况,将建淤地坝、坡改梯、水平沟、鱼鳞坑等保水保土的工程措施与造林种草等恢复林草植被的生物措施相结合,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整流域、整山系推进,规模治理。三北五期工程在黄土高原区先后启动实施了9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和40个黄土高原综合治理林业示范县建设,区域内植被恢复速度加快,植被面积稳步上升,生态状况步入局部好转、整体改善的阶段。“十三五”期间,水利部等部委累计安排黄土高原7省(区)水土保持中央资金12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万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266万亩,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水利部商财政部印发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均将黄土高原作为重点纳入实施方案范围,已累计安排水土保持中央资金102.2亿元(占全国的64%,年均较“十三五”期间增长109%),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淤地坝和拦沙坝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同时印发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加快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把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委,根据水土保持相关实施方案和中央投资规模可能,统筹支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同时,指导地方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遵循黄土高原生态系统内在机理和规律,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配置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农艺耕作措施,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水土保持支撑与保障。
五、关于努力实现增绿与增收相统一的问题
在黄土高原区生态保护修复中,我局始终坚持将生态环境治理与民生改善协同推进,以生态保护修复为着力点,把生态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积极引导各地人民群众大力发展林草特色产业,走生态经济型的建设之路,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以三北工程建设为例,早在上世纪80年代,针对黄土高原区生态环境脆弱、群众生活贫困和两者相互交织影响的窘况,在三北二期工程建设期间提出了建设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体系的思路,把实现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的期望和脱贫致富的期望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型防护林,建设了以山西、陕西、甘肃为主的优质苹果基地、黄河沿岸的红枣基地、宁夏的枸杞等一大批特色突出、布局合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带和产业集群,一些重点地区林果收入已占农民纯收入的50%以上,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丰厚绿色资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三北工程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营造林、特色林果销售、流通和加工以及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40多年累计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3亿多人,约1500万人依靠特色林果业实现了稳定脱贫,工程建设为持续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作出了突出贡献。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林草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落实落地,发挥黄土高原区林草资源优势,巩固生态脱贫成果,大力培育、合理利用林草资源,鼓励各地发展经济林、木材加工、生态旅游、国家储备林工程、种苗花卉、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草中药材、林业生物质能源、草产业、沙产业等,做精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扩大优质产品有效供给。同时,不断完善林草产业发展投入机制,优化资源管理,推进示范建设,强化科技支撑,鼓励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推动林草产业数字化发展,不断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