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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广西建设林业碳汇开发和交易试点省区的建议”复文(2022年第4332号)

2023-02-0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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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碳汇计量和监测评估问题

  我局统筹开展了3次全国林草碳储量和碳汇量测算,结合林草资源综合监测,在广西全区建立遥感区划调查样地,通过遥感判读区划和实地调查结合的方法,开展全区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产出了广西林草碳储量和碳汇量数据,为广西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连续举办全国林草碳汇政策与管理培训班,邀请广西派员参加培训,为行业人才储备作出积极努力。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承担“中国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和“广西西北部地区退化土地再造林项目”的碳储量变化监测,制定了广西地方标准《造林再造林项目碳汇计量与监测技术规程》。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指导广西完善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西林草碳汇计量监测能力,扎实推进广西生态系统碳汇基础工作。一方面,收集现有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调查监测成果以及已有生物量建模成果,补充开展地上生物量、地下生物量和土壤有机碳等碳库专项调查,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指标、方法、参数、模型和规程规范。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广西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结合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建立符合广西实际的生态系统碳汇调查监测评估业务体系和计量核算标准。同时,持续举办全国林草碳汇政策与管理培训班,鼓励和支持广西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加大林业碳汇专业技术培养力度,提升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

  二、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高质量发展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广西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加大中央林业草原投入支持力度。2021年,我局协调财政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安排23.75亿元,支持广西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退耕还林等工作。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4.17亿计,支持广西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及玉林、北海、崇左等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参考你们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继续在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湿地保护恢复等方面对广西给予积极支持。

  三、关于湿地、滨海蓝碳、岩溶、农作物碳汇开发问题

  近期,生态环境部正在组织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湿地、滨海蓝碳、岩溶、农作物等领域能否形成长期稳定的碳汇,在科学上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生态环境部将对相关领域碳汇项目纳入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碳达峰目标中的重要作用。我局也将积极协调,努力支持更多生态效益明显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进入市场获取减排量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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