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北方农牧交错带重点区域范围主要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陕西、甘肃和宁夏等省区146个县(旗、市)。北方农牧交错带草原生态具有破碎性、分散性、镶嵌性等特点,不稳定性和敏感性明显。同时,北方农牧交错带还具有人口较多,人均草原资源量少,开发利用强度较高,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退化弱化的特征。陕西省草原面积约3343万亩,其中90%分布在陕北地区,是毛乌素沙地防风治沙和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的前沿阵地,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是建国以来我国草原牧区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受益农牧民最多的一项惠农惠牧惠草政策。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河北、内蒙古等13个省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的657个县、旗(团场、农场),惠及1200多万农牧户,38亿亩草原受益。草原补奖政策实施以来,农牧民严格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规定,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广大草原牧区呈现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的良好态势。
2021年8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在“十四五”期间继续在相关省区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紧紧围绕新时代“加强草原保护管理,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推动草原地区绿色发展”这一任务目标,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稳定农牧民的政策预期,使农牧民享受补奖政策的收益不降低,调动农牧民落实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强化地方落实政策的自主性与积极性,由各省区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负责政策具体组织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适时研究完善政策,加强调研论证,在今后政策实施过程中,结合草原生态发展需要、经济财政运行形势和国家财政状况,统筹考虑将陕西及北方农牧交错带其余82个县(区)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可行性。在下一轮政策制定过程中,研究将符合条件的草原按规定纳入补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