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我国木材消费量急剧增长,木材对外依存度已近50%。2016年,我国进口原木4872.2万立方米、进口锯材3152.6万立方米、进口纸、纸板及纸制品309.2万吨、进口纸浆2106.1万吨、进口各类废纸2849.8万吨。为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木材资源的刚性需求,维护我国木材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稳定木材资源供给,平抑价格波动,按照国家“走出去”战略部署,积极推进林业“走出去”已是必然选择。
一、关于国家尽快组织制定我国纸浆行业海外资源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从国家层面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到海外布局林地资源储备问题
为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宏观指导,促进境外森林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保障我国林浆资源稳定供给,在国家制定和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的指导下,我局先后制定和发布了《“十三五”林业“走出去”规划》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林业合作规划》,以及中俄森林资源合作开发与利用系列规划。这些规划从促进纸浆等境外森林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培育、企业投资、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引导,以促进境外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利用,稳定我木材资源的稳定供给。同时,我局还与俄罗斯、加蓬、印度尼西亚、加拿大、秘鲁、新西兰、芬兰等几十个全球主要森林资源分布国政府林业部门建立了合作平台,为企业投资合作营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二、关于支持国内优势企业开展境外林浆资源开发、资产收购和产能合作,加大资金支持和专项补贴力度问题
为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林业投资合作,破解企业融资瓶颈,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我局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合作协议》和《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合作协议》,以争取银行对包括林业“走出去”等重点工作的支持。目前中航林业、中林集团等企业境外森林资源开发项目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
同时,我局积极协调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争取将境外林业投资获取木材资源作为国家资源能源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给予政策支持,争取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对企业在境外长期租赁林地获取木材资源项目前期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补助,对项目贷款给予贴息。
三、关于推动国内优势企业合作,形成合力问题
为促进企业的合作交流,近年来,我局加大了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力度,不定期举办林业“走出去”研讨会和培训班,为企业沟通合作搭建平台,鼓励企业合作建设集森林采伐、木材加工、物流、服务于一体的境外木材经贸合作园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2015年3月,我局还支持成立了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林浆纸分会和分会专家委员会。中林集团、中航林业、中国纸业、龙跃集团等企业通过开展PPP等合作模式,成功开展了多个境内外林业投资合作项目,中俄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和俄罗斯龙跃林业经贸合作区等标志性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力度,继续加大对林业“走出去”项目的支持力度,密切与有关国家林业部门的沟通联系,编制重点国家和地区林业专项合作规划,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培训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