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我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和生态屏障,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由于长期实行“先生产、后生活”、“边建设、边生产”的发展模式,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林区普遍存在着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等问题。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施以来,国家专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国有林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程度改善。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改善林区民生高度重视。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国有林场改革要围绕保护生态和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求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
2011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3号)明确将国有林场纳入农村电网改造范围。2015年3月2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促进国有林场(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结合正在开展的省道网、农村公路规划等工作,按照国有林场道路属性类别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投资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