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研究并征求有关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我局认为,目前育林基金在林业发展中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取消育林基金势必会引起各方利益矛盾,造成林区不稳定。
一、育林基金是各地发展林业事业的重要资金来源,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弥补国家营林资金不足、实现“以林养林”的重要保证。由于林业重点地区一般属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较为薄弱,在一般性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紧缺、项目配套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如果全面取消征收育林基金,部分省(区、市)林业生态建设靠地方财政弥补非常困难,将遇到十分严重的资金瓶颈。
二、目前各地育林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已较为规范,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有能力做好征管工作。育林基金主要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使用,用于种苗培育、造林绿化、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扑救、森林资源调查、林业技术推广、林区道路维护、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三、现行的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经过多次改革,已经降到10%,且仅对林木和竹材的初次交易环节进行征收,林木生产者能够承担,不会对企业或林农形成过重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适当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同时减收部分由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以保证各地林业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