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建议复文

“关于拉萨市南山造林绿化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2188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国家对西藏自治区林业生态建设非常重视,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了有力支持。“十一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林业基本建设和财政专项资金72亿元,重点用于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湿地恢复保护、生态效益补偿、中幼林抚育等方面,这些资金投入对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针对西藏独特的生态区位,为进一步加强西藏生态建设,2009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对加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从2010年开始,国家每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用于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
    拉萨河谷及周边造林绿化一直都是国家支持的重点,2000年以来,在防护林投资中每年都单列投资安排拉萨及周边绿化,2011—2013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2014年、2015年进一步加大了支持力度,共安排投资8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拉萨周边开展防护林工程建设。今后,国家将结合现有投资渠道和投资标准,继续对拉萨河谷及南北山造林绿化工程给予统筹支持。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