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建议复文

“关于给予为湿地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县有关资金和政策扶持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3407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松嫩平原西部边缘,区域内湿地面积6.8万公顷,动植物资源丰富,是多种鸟类的繁殖地,也是东北地区中西部水禽迁徙的中转站。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区位重要,对补充该区域及邻近地区的地下水,防止地下水位下降,调节区域小气候,增加降水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加强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发挥湿地生态系统多种功能,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我局高度重视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工作。2013年,将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指定为国际重要湿地。“十二五”期间,先后两次为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排中央财政资金700万元,实施湿地保护补助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设备水平,强化了保护能力,恢复了退化湿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状况。由于多种原因,在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过程中,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一定影响,但是,从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看,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给予一定扶持,保持该区域生态良好,非常必要。因此,您提出的相关建议较有针对性。
    一、关于制定生态适度开发政策的问题。国家主体功能区划已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明确为禁止开发区域,有关地方政府应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要求,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湿地保护的政策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湿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对于核心区的湿地资源,不得进行开发利用。
    二、关于落实生态补助资金和增加生态补助项目的问题。2010年,中央财政设立湿地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内恢复退化湿地,购买、维护监测监控设备,聘用管护人员等方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会同财政部于2014年启动了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工作,将湿地保护补助政策扩大为湿地补贴政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湿地保护奖励3亿元,对经考核确认湿地保护成绩突出的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适当奖励。同时,我局正在牵头编制《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已将全国范围内的重要湿地纳入规划范围。下一步,我局将对有关地方申报的符合国家政策的湿地补贴等项目予以统筹考虑。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