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是确保“一泓清水”北送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国家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保护的生态建设工作,不断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先后启动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都发挥了林业生态工程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提升水体、保持水土、确保水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保护和改善丹江口库区及水源地生态环境、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关于建设丹江口库周生态隔离带问题
按照《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纪要》(发改办地区〔2013〕2091号)中“库周生态隔离带建设项目按照具体建设任务,由国家林业局结合现有投资渠道统筹安排”的要求,我局已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结合目前该区域正在开展的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中予以积极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协商湖北省在分解相关工程投资时,加大支持力度。
二、关于尽快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并启动实施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土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对于丹江口库区符合《总体方案》要求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国家将予以优先支持。
三、关于加大长防等生态建设工程投入问题
根据我局批复实施的《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工程规划》),投资重点集中在“两湖两库”,即“洞庭、鄱阳湖,三峡、丹江口水库”生态屏障建设,已明确丹江口库区为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建设重点区域,同时规划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和丹江口库区的淅川、邓州、镇平、卧龙、宛城、方城6个县(市、区)全部纳入规划范围,确定了重点治理方向,明确了湖库周边防护林带建设等重点任务。目前,《工程规划》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扎实有序开展长江流域防护林体系三期工程建设,争取完成各项任务,为丹江口生态建设和保护做出积极贡献。
四、关于把丹江口库区列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问题
湖北丹江口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已纳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湖北省实施好该项目,加强丹江口库区湿地保护和恢复。关于将丹江口库区列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问题,建议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程序申报。
同时,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库区符合条件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继续予以积极支持。
五、关于支持库区林业特色产业快速发展问题
丹江口库区是油茶、核桃主产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将建设800个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县。目前,我局正在研究示范县建设标准等相关事宜,待政策出台后,将对丹江口库区给予积极支持。同时,将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项目,大力支持丹江口库区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开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