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含护林房)是国有林场职工工作生活、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政策支持和投资渠道,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严重落后,突出表现在建设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和主体建筑破损危旧等方面,已严重影响林区民生、危及职工安全、制约国有森林资源培育管护,亟待实施改造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发展。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国有林场改革要围绕保护生态和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各级政府要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加大对林场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基本情况、分布特点、改造需求等,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改造实施方案。同时,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争取将国有林场危旧管护用房纳入危旧房改造工程予以解决,切实改善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