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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建立生态保护与建设长效投入机制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8247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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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长期以来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等渠道,支持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国家累计安排内蒙古森工集团中央投入177.1亿元,是“十一五”的3.5倍。2011年国家启动实施天保工程二期,中央财政大幅提高相关补助标准,取消了地方配套要求。2015年,国家将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纳入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范围,按照每停采1立方米补助1000元,每个基层林业局安排1500万元社会运行支出补助,共新增安排内蒙古森工集团停伐补助资金6.2亿元。同时,中央财政提高了天保工程相关补助标准,国有林管护费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6元,社会保险年缴费工资总额由依据2008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了依据2011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为此中央财政共新增内蒙古森工集团5.4亿元。目前,我局正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继续逐步提高国有林管护费、社会保险等补助标准,提出化解金融机构债务政策措施,深入研究“4555”职工提前退休、林业产业发展和企业转型等政策,特别是“三供二治一业”等基本公共服务支持政策。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6号文件精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并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逐步解决包括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在内的重点国有林区存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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