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建议复文

“关于加强中缅边境防火设施建设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6367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云南等边境地区历来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区域,《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9-2015)》(以下简称《规划》)启动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453万元,重点在保山、临沧、西双版纳、德宏、昭通、普洱、楚雄、大理、红河、怒江等地开展了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实施了云南省森林火险预警系统、云南省森林防火通信系统、重点片区信息指挥系统以及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央财政下达云南省边境隔离带建设补贴资金5300万元,显著改善了云南省森林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提升了森林防火工作综合防控能力。
    根据2009年国务院批准实施的《规划》,防火道路(防火通道)未纳入规划建设范围。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全国森林防火二期规划,拟将防火道路内容纳入新编制的规划范围内。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继续加大对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森林防火的投入,争取推进中缅边境森林防火通道项目的建设,以及保山边境地区视频监控系统和消防水池建设等,切实提高项目实施成效和森林火灾防控能力。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