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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对天山野生果林实施抢救性保护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2593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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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问题
    伊犁河谷土地肥沃,水源充足,野生果林资源丰富,是世界重要的果树起源地,也是天然的种质资源基因库。加强伊犁河谷野生果林的保护,对于保护我国的生物多样性及珍贵的生物资源具有重要意义。为保护新疆天山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系统,林业主管部门在伊犁河谷的一些重点区域和亟待保护的关键地区,抓紧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以加强对珍稀、特有物种及典型生态系统的保护,包括新疆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疆巩留野核桃区级自然保护区、新疆伊犁小叶白蜡区级自然保护区和新疆霍城四爪陆龟区级自然保护区。目前,伊犁小叶白蜡和霍城四爪陆龟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通过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送国务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这些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不仅有效保护了包括野生果林在内的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并且对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起到了重要作用。林业主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强业务指导,进一步完善新疆天山,尤其是伊犁河谷地区自然保护区网络,加强该地区的天山野生果林保护工作。
    二、关于天然林保护和有害生物防治的问题
    在植树造林方面,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安排3亿元用于新疆森林后备资源培育,其中:人工造林6000万元,造林任务20万亩;飞播造林24000万元,造林任务200万亩。新源县、巩留县等均属于天保工程范围之内。关于苹果小吉丁虫的危害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一是协调中央财政投资500万元,支持该地区实施了“伊犁州野果林苹果小吉丁虫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积极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争取将野生果林所在区域划定为自然保护区,减少人为活动干扰,保护野生果林的生物多样性,实现苹果小吉丁虫的生态调控。三是加强苹果小吉丁虫防治督导。针对野果林面积大,人工防治困难和防治成本高的实际情况,多次派员赴新疆督导苹果小吉丁虫防治工作。目前,通过开展飞机防治和生物天敌防治,在伊犁州新源县、巩留县野生果林累计投放苹果小吉丁虫天敌寄生蜂242万头,累计完成飞防作业面积24.2万亩。四是加强防治技术研究。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检局已对野果林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了全面普查,并组织人员开展了苹果小吉丁虫的药剂注射防治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科院生态所与伊犁州森防站联合攻关,初步完成了苹果小吉丁虫在伊犁野苹果林的发生规律、分布范围、危害程度、成灾原因等研究工作。今后,我局也将继续重点关注和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苹果小吉丁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基础设施建设、防治补助资金等方面,加大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果林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新疆野生果林保护工作的督导,切实提高防治苹果小吉丁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整体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伊犁河谷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持续推进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牧民定居等工程,积极支持当地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工程规划》中,进一步将伊犁河谷作为32个百万亩基地之一,列入规划范围。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现有渠道,持续加大对伊犁河谷野生果林保护的支持力度。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我局及财政部研究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拟于近期形成相关政策意见并报国务院,待国务院正式批准后,各部委将积极配合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争取把包括天山野果林在内的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
    三、关于落实保护恢复野生果林所需管护资金的问题
    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多种资金渠道,支持包括野生果林在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恢复。如对重要江河,将其干堤以外2公里以内从林缘起,为平地的向外延伸2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林地划为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每年安排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引导下,地方也逐步建立健全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使包括野生果林在内的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今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通过现有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包括野生果林在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禁牧、牧民搬迁与安置等的问题
    农业部门近年来在牧区相继实施了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项目、游牧民定居工程等重大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在伊犁河谷对重度退化草原实施禁牧。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加强野生植物采集管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行为,促进了草原植被恢复,维护了草原生物多样性。您提出的禁牧、牧民搬迁与安置等建议,其关键点是解决当地牧民生活、牧业生产与野生果林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一工作需要当地政府的统筹和相关部委的支持,以进一步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推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牧区生态、牧业生产、牧民生活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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