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改善林区民生高度重视。201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国有林场改革要围绕保护生态和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要求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
一、关于国有林场危旧管护房问题
2014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国有林场危旧管护用房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国有林场危旧管护用房改造规划(2015—2017年)》。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将国有林场危旧管护用房纳入危旧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林场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关于国有林场道路、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2011年5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3号)明确将国有林场纳入农村电网改造范围。2015年3月25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15〕6号文件促进国有林场(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结合正在开展的省道网、农村公路规划等工作,按照国有林场道路属性类别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和电力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促进国有林场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