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国有林区防火道路建设,对保障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和支持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道路建设,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持续加强重点国有林区道路建设。
我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国有林区林场连通林业局局址、保留居民居住的林场场部及主要林下经济节点的社会公共服务属性道路纳入公路网规划,通过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和地方各级公共财政资金加强支持力度,累计安排135亿元支持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建设,国有林区林场公共服务道路建设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同时,我局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纳入《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的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防火道路给予重点支持。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生态区位重要,对北部林区生态资源保护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是我局支持和投入的重点。2016年以来,通过森林防火专项投资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59亿元,在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建设防火应急道路近1197公里,有效提升了森林防火应急防控能力。
目前,重点林区防火道路建设标准较低、年久失修等问题客观存在,现有资金投入难以一次性解决,需要持续投入,逐步解决。“十四五”期间,我局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继续通过车辆购置税、森林防火投资等渠道对国有重点林区道路建设给予积极支持,不断提升国有林区道路服务水平,为国有林区生态安全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