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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省加强荒漠化治理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3481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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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扩大甘肃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和沙化治理综合示范区范围,并提高扶持补助标准问题
    甘肃省自然条件恶劣,生态脆弱,土地沙化严重,加强甘肃省沙化土地治理工作,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对甘肃省生态问题高度重视,相继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多项生态建设工程,在建设任务和投资上给予了重点支持。2013年我局商财政部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试点项目,将甘肃省纳入了试点范围,已先后将甘肃省12个县列为试点县,累计安排试点补助资金12000万元。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逐步扩大封禁保护区范围,以适应封禁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全面启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奠定基础。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于2003年启动,截至目前,已将甘肃省2个市、2个县列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在此基础上,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进一步增加中央投入,继续加大对甘肃省防沙治沙工作的支持力度。同时,示范区所在地方也要不断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支持,创新机制,吸引各种社会投资参与示范区建设。关于将河西五市纳入沙化治理综合示范区建设范围的问题,我局将根据示范区建设情况统筹考虑。
    二、关于落实国家沙漠公园资金问题
    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尚处于启动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沙漠公园试点建设工作,我局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管理程序,编制国家沙漠公园发展规划,积极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争取国家政策扶持。
    三、关于将甘肃省纳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建设范围问题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规划(2013-2022年)》经国务院第217次常务会议审议后,2012年12月,正式由国务院批复。二期规划的范围是在综合考虑一期建设成果巩固任务、沙化土地治理难度、现有技术条件以及国家财力承受可能等多种因素,经有关专家论证,并报请国务院确定的。据此,现阶段难以将甘肃省纳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范围。
    四、关于增加甘肃省三北工程建设任务问题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甘肃省的工程建设,“十二五”以来,已累计安排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甘肃省的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5.58亿元。同时,为支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011年中央造林补贴标准由200元/亩提高到300元/亩。下一步,我局将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财力可能,继续加大对甘肃省防护林工程建设的投入,并抓紧研究建立中央造林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进一步提高营造林中央补助标准。
    考虑到甘肃省沙化土地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今后,国家将继续在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等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上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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