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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兴安岭防火公路建设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1945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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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安岭林区是我国森林资源最丰富、森林火灾威胁最大的地区。目前,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严重滞后,林道网总量不足、等级不高、功能不全、布局不合理,严重影响和阻碍了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的提升。
    2009年国务院批复实施的《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2009—2015年)》中,由于投资规模问题,林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未纳入规划中央投资建设范围。2009年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全国森林防火中长期发展规划修改和落实有关情况的报告》(发改农经〔2009〕964号),提出“鉴于公路建设属地方事权,需有关部门与有关省区政府协商,采取以下方案全力支持森林防火道路建设:一是对有条件纳入有关省区农村公路建设专项的项目,尽快安排建设;二是对将来有可能纳入相关农村公路专项建设规划的项目,有关方面要认真研究协商,尽早制定规划。对于其它难以纳入公路行业建设的项目,由国家安排投资予以支持”。近几年,我局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但一直未安排专项资金解决林区森林防火专用道路建设问题。
    为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能力,有效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切实改善林区民生,急需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和《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将作为重点建设内容纳入规划。待规划批复实施后,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问题将一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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