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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湖南省永州金洞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的建议”复文(2015年第3997号)

2015-10-2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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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2005年国家林业局令第16号)有关规定,“经营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和制度明确,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是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2011年国家林业局令第27号)的多个条款明确规定了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的职责。我局认为,健全并强化湖南金洞国家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机构很有必要。鉴于机构设置管理不属于国家林业局职责范围,需湖南金洞国家森林公园向湖南省编办积极反映,争取支持并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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