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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伊春天保二期工程适当提标扩面按时拨付的建议”复文(2017年第5148号)

2017-09-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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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提高补助标准问题
  对提高天保工程相关补助标准问题。天保工程二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天保工程实施,不断完善补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其中,国有林管护费补助2015年提高到6元/亩,2016年又提高到每亩8元/亩,2017年再次提高到10元/亩;社会保险补助基数也由2008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80%提高到2011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2017年又提高到2013年社会平均工资的80%。
  对于提高造林、后备林资源培育等补助标准问题。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支持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培育等工作。2016年,人工造乔木林补助标准由300元/亩提高到500元/亩,人工造灌木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补植补造和改造培育、退耕还林还草等补助标准也有相应提高。2017年国家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对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管护、造林、抚育、退耕还湿等项目进行了安排。同时,从2017年起中央财政不再规定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等补助标准,地方可在完成中央下达的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造林、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等标准。
  对于增加公共支出费用补助问题。在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中央财政按每停一立方米补助1000元、一个基层林业局补助1500万元(部分1000万元)的标准安排了停伐补助,缓解了林区公共支出负担。
  二、关于扩大补助范围问题
  随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伊春等重点国有林区经济发展和职工收入都受到了一定影响。为此,您提出的关于扩大补助范围的建议,中央财政按照“保基本”要求,通过停伐补助、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央财政补助等政策,安排了补助资金,对林区职工、知青工等生产生活予以了支持保障,建议伊春利用停伐补助资金统筹解决有关问题。
  三、关于补齐森工造林挂账问题
  按照天保工程二期规划,龙江森工集团年均森林培育、补植补造等后备资源培育任务为170万亩。但是受国家财力所限,天保工程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任务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规划任务量。我局将进一步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积极争取今后进一步加大对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保工程投入力度,力争逐步减轻地方造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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