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林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对促进林区和谐发展和改善林区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但截至目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中还没有职工住房公积金。近些年,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国有林区的支持力度,特别是2014年,中央财政按照“保基本”的要求,根据内蒙古森工集团核定的人数,增加了部分资金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方面。内蒙古森工集团可利用上述政策和资金渠道,统筹用于解决包括林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等问题,促进林区社会正常运转和稳定。
今后,我局将继续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利用现有的资金渠道,加大对国有林区人员经费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争取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补助资金中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